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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12月25日

张晓风散文遗珠

首先点评一下  总归逃脱不了女作家的路数 细碎 略空
这种倾向是明显的  因为大部分作家是男人  属于成熟多样体系;女作家不仅性别自成一派,文风也自成一派
当然没有她们  读者心里就缺掉一大块了
最喜欢<三生石>  《林中杂想》
另外么 基督徒 女作家 中文系教授--所以写到清露晨流新桐初引初发芙蓉,那文字本身就清妙如初发芙蓉。
那么我们呢  “做些个丁丁猫立上头”(丁丁猫  巴蜀方言蜻蜓也~)
很少有故事像《甘泽谣》中的“三生石上”那样美丽:
  在春日的清晨吧?一妇人到荆江上峡汲水,她身着一件美丽的织绵裙,在一注流动的碧琉璃前面伫步。阳光灿金,她也为自己动人的倒影而微怔了,是因骀荡的春风吗?
是因和暖的春泥吗?她一路行来几若古代的美嫄,竟有着一脚踏下去便五内皆有感应的成孕感觉。她想着,为自己的荒唐念头而不安,当即一旋身微蹲下去,丰圆的瓦瓮打散
满眼琉璃,一霎间,华丽的裙子膨然胀起,使她像足月待产的妇人,陶瓮汲满了,她端然站直,裙子重又服贴的垂下,她回身急行的风姿华艳流铄,有如壁画上的飞天。
  而那一切,看在一位叫圆观的老僧眼里,一生修持的他忽然心崩血啸,如中烈酒,但他的狂激却又与平静宁穆并起,仿佛他心中一时决堤,涌进了一大片海,那海有十尺
巨浪,却也有千寻渊沉。他知道自己爱上这女子了,不,也许不是爱那不知名不知姓的女子,只是爱这样的人世,这样的春天,春天里这样的荆江上峡,江畔这样的殷勤如取
经的汲水,以及负瓮者那一旋身时艳采四射的裙子。
  “看到那汲水的妇人吗?”老僧转身向他年轻的友人说,“我要死了,她是我来世的母亲。”
  圆观当夜就圆寂了,据说十二年后,他的友人在杭州天竺寺外看到一个唱着竹枝词的牧童,像圆观……
东本愿寺
 等看了说明卡片,才知道这种绳子叫“毛纲”、“毛纲”又是什么?我努力去看说明,原来这绳子极有来历:那千丝万缕竟全是明治年间女子的头发。当时建寺需要木材,而木材必须巨索来拉,而巨索并不见得坚韧,村里的女人于是便把头发剪了,搓成百尺大绳,利用一张大撬,把极重的木材一一拖到工地。

清露晨流新桐初引
  《世说新语》里有一则故事,说到王恭和王忱原是好友,以后却因政治上的芥蒂而分手。只是每次遇见良辰美景,玉恭总会想到王忱。面对山石流泉,王忱便恢复为王忱,是一个精彩的人,是一个可以共享无限清机的老友。
  有一次,春日绝早,玉恭独自温步一幽极胜极之外,书上记裁说:
  “子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
  那被人爱悦,被人誉为“濯濯如春月柳”的王恭忽然怅怅冒出一句:“王大故自濯濯。”语气里半是生气半是爱惜,翻成白话就是:
  “唉,王大那空伙真没话说——实在是出众!”
  不知道为什么,作者在描写这段微妙的人际关系时,把周围环境也一起写进去了。
      而使我读来怦然心动的也正是那段“于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附带描述。也许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大景观,只是一个序幕初启的清晨,只是清晨初初映着阳光闪烁的露水,只是露水妆点下的桐树初初抽了芽,遂使得人也变得纯洁灵明起来,甚至强烈地怀想那个有过嫌隙的朋友。
  李清照大约也被这光景迷住了,所以她的《念奴娇》里竟把“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句子全搬过去了。一颗露珠,从六朝闪到北宋,一叶新桐,在安静的扉页里晶薄透亮。
⒉ 初发芙蓉
  《颜延之传》里这样说:
  “颜延之间鲍照已与谢灵运优劣,照曰:‘谢五言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如铺锦列绣,雕缋满眼。’”
  六朝人说的芙蓉便是荷花,鲍照用“初发芙蓉”比谢灵运,实在令人羡慕,其实“像荷花”不足为奇,能像“初发水芙蓉”才令人神思飞驰。灵运一生独此四字,也就够了。
  后来的文学批评也爱沿用这字归,介存斋《论词杂著》论晚唐韦庄的词便说:
  “端己词清艳绝伦,初日芙蓉春日柳,使人想见风度。”
  中国人没有什么“诗之批评”或“词之批评”,只有“诗话”“词话”,而词话好到如此,其本身已凝聚饱实,全华丽如一则小令。

家居的日子,母亲是讲故事的能手。她的故事有时简单明了。如:“那王宝钏啊,因为一直挖野菜来吃,吃啊,吃啊,后来就变成一张绿肚皮……”
 
 
 

遇见张晓风

把一些字句发上来  共赏;其次 最近实在没有力气yc
我自己都不喜欢开自己的spaces了  看yc请看置底
作者简介:
张晓风,1941年生,基督徒,散文家
寒假过后,你把那叠泰戈尔诗集还给我。你指着其中一行请我看:“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地毯的那一端》

 
  “拉拉是泰雅尔话吗?”我问胡,那个泰雅尔司机。
  “是的。”
  “拉拉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他抓了一阵头,忽然又高兴地说,“哦,大概是因为这里也是山,那里也是山,山跟山都拉起手来了,所以就叫拉拉山啦!”
  我怎么会想起来用国语的字来解释泰雅尔的发音的?但我不得不喜欢这种诗人式的解释,一点也不假,他话刚说完,我抬头一望,只见活   鲜鲜的青色一刷刷地刷到人眼里来,山头跟山头正手拉着手,围成一个美丽的圈子。 《 常常,我想起那座山》

忽然,摩托车经过,有人在后座载满了野芋叶子,一张密叠着一张,横的叠了五尺,高的约四尺,远看是巍巍然一块大绿玉。想起余光中的诗——那就折一张阔些的荷叶
  包一片月光回去
  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
  台湾荷叶不多,但满山都是阔大的野芋叶,心形,绿得叫人喘不过气来,真是一种奇怪的叶子,曾经,我们在市场上芭蕉叶可以包一方豆腐,野芋叶可以包一片猪肉——那种包装纸真豪华。                                       《包装纸》
《从俗》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
  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白柚》
 大多数的人都只吃文旦,文旦是瘦小的、纤细的、柔和的,我嫌它甜得太软弱。我喜欢柚子,柚子长得极大,极重,不但圆,简直可以算做是扁是,好的柚瓣总是涨得太大,把瓣膜都能涨破了,真是不可思议。

《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不知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我把香椿挟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杂: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
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李斯,这个跟秦帝国连在一起的名字,似乎也沾染着帝国的辉煌与早亡。
  当他年盛时,他曾是一个多么傲视天下的人,他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贫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他曾多么贪爱那一点点醉人的富贵。
  但在多舛的宦途上,他终于付上自己和儿子以为代价,临刑之际,他黯然地对儿李由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幸福被彻悟时,总是太晚而不堪温习了!
  那时候,他曾想起少年时上蔡的春天,透明而脆薄的春天!
  李斯,这个跟秦帝国连在一起的名字,似乎也沾染着帝国的辉煌与早亡。
  当他年盛时,他曾是一个多么傲视天下的人,他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贫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他曾多么贪爱那一点点醉人的富贵。
  但在多舛的宦途上,他终于付上自己和儿子以为代价,临刑之际,他黯然地对儿李
由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幸福被彻悟时,总是太晚而不堪温习了!
  那时候,他曾想起少年时上蔡的春天,透明而脆薄的春天!  
 
 把豇豆叫“翠蜿蜒”好不好?豌豆仁才是真正的美人“绿珠”,值得用一斛明球来衡其身价,芥菜差不多是青菜世界里的神木,巍巍然一大堆,那样厚实的肌理,应该怎么估值呢?
 
     满山的牵牛藤起伏,紫色的小浪花一直冲击到我的窗前才猛然收势。
  阳光是耀眼的白,像锡,像许多发光的金属。是哪个聪明的古人想起来以木象春而以金象秋的?